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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大兴灭门案 丈夫捅死一家六口只因家庭纠纷(判死刑)

虽然说如今的法律在不断地完善,但是依旧存在着许多违法犯罪的事情发生,这不,北京大兴灭门案就是一个很明显的案例。但是令人咋舌的是,这个案件的起源仅仅这是因为家庭纠纷而引起的。就说是因为丈夫对于家庭心生积怨,竟然持刀杀死了一家六口!

一、北京大兴灭门案

说起北京大兴灭门案,真是令人唏嘘不已!因为这案件与之前所发生的佳木斯灭门案不同,这起北京大兴灭门案件竟然是由于家庭纠纷而引起得,而作案凶手竟然是家庭里的丈夫!

北京大兴灭门案事情经过是这样的,80后李磊是家中长子,有一个妹妹,妻子王美玲大他3岁,两人有两个儿子。案发前,李磊一家4口与父母和妹妹一起住在大兴清澄名苑北区14号楼,他们搬进这个拆迁后新家的时间不长。2009年11月23日晚上10时许,酒后的李磊在卧室将妻子杀害,然后去妹妹李灿的房间,将正在玩电脑的妹妹杀害。随后,李磊回到卧室。十多分钟后,听到父亲李汉朝敲门,李磊持刀开门扎死父亲,看见母亲向国华从卧室出来,李磊又将母亲杀害。

在客厅坐了一个多小时后,李磊到母亲的卧室,将两个熟睡中的儿子杀害,大儿子6岁,小儿子才不到2岁。5天后,李磊在三亚被抓。2010年11月15日,一中院作出一审判决,法院认为李磊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,杀害6名近亲属,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磊死刑,并附带赔偿三方受害人合计345万余元。在庭审中,李磊当庭认罪,并请求法官判其速死。

北京大兴灭门案宣判后李磊以名下财产“不够赔”为由,就民事部分提起上诉。此后,市高院维持原判。在被最高法核准死刑后,李磊立下书面遗嘱,将名下房产及财产留给奶奶杨某。2011年9月16日,李磊被执行死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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