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盗墓界不成文的规定?即使再贪,墓中的这件文物也绝对不能拿

春秋战国时期,“礼乐崩坏”,中央集权衰落,诸侯的力量变得更加强大,政令不由天子出,而出于诸侯,这样的现象在立法上,被称为“僭越”,而“僭越”的一个重要表现,就是厚葬之风的盛行。无论是古代还是现代,对于葬礼都是非常的重视,但古代的葬礼和现代不同,古代的葬礼是分阶层的,等级越低,葬礼的规模越小。礼乐崩坏之后,诸侯的葬礼也就没有了天子的限制,变得豪华而宏大,有的墓葬甚至还有醒目的图标,这样的现象在汉代尤为普遍。只不过这也催生了另外一种现象,厚葬之风盛行,导致盗墓之风也同样盛行。

盗墓贼也有忌惮之物

盗墓贼,又称摸金校尉,在长沙一带被称为土夫子,指的是那些以盗窃古人墓葬中的财宝为职业的人。古往今来,这样的人在每个朝代都有,在现代也有,尽管人们对盗墓贼抱有否定的想法,认为这是一种伤天害理的行为,现代的立法对盗墓贼的惩罚也是相当的严厉,但还是有人为了一夜暴富,铤而走险。盗墓贼在盗掘的过程中,也有自己的一套方法和规则,舍大取小、舍贱取贵,这样的规则对古墓造成了很大的伤害。在我们的认知中,盗墓贼无墓不盗,只要之前的东西,都会拿走,但我们不知道的是,他们对墓中一件文物极为忌惮,就算是再贪婪的人,也不敢拿。

什么都拿,就是不拿玉器

现代对于盗墓行为是明令禁止的,上个世纪被抓到的盗墓贼,最严厉的惩罚就是枪决。但在古代,盗墓还分为官盗和私盗。所谓官盗,就是官府支持的盗墓行为,最著名的就是曹操了,为了补充军饷,还专门设置了盗墓的官职;私盗就是个人的进行的盗墓行为。但在盗墓这一“行业”中,还是有他们自己的规则,就是他们在盗墓的时候,通常会拿走古墓中值钱的东西,比如说金银什么的,但就是不拿玉器。按理说,玉器比金子值钱多了,以他们的秉性,怎么说都会先拿玉器才对,可盗墓贼唯独不偷玉器。

盗墓不盗玉为行业规则

古代的盗墓贼属于偏门的从业者,其中有很多的东西都是不外传,正在行业内口耳相传的,但“盗墓不盗玉”,可以说是行业内众所周知的一项规则。其实不是因为他们不想,是他们真的不敢,而且就算偷了,也卖不出去。这是因为古代的时候,采掘技术和鉴定技术都非常的落后,能够拥有美玉的人,一般都是王公贵族,普通人不可能,也不敢轻易的持有玉石。古代的法令对盗墓贼也有很严重的惩罚措施,在某一些时期,持有玉石就是重罪。就算盗墓贼偷了玉,拿到市场上,也没有人敢收,收了也卖不出去。

盗了也卖不出

还有另外的一个原因,铁器、金银制品上要是有印记,还可以融掉,但玉石作为一个整体,是没办法将其磨损或是去掉的,那样就破坏了玉石的整体性,价值也不高。在这样的情况下,偷盗玉石的风险和回报 不成正比,自然就没有人会偷盗玉石,转而向更好出手,也相对有价值的东西下手。金缕玉衣这个名字,想必大家都很熟悉,也有很多人在博物馆中见过它的真容,但据说这件玉衣被发现的时候,古墓中所有的金银珠宝都已经被盗掘了,连玉衣上的金线也被盗走,只剩下玉片。

古代墓葬中的玉器就算是在之前,盗墓贼都不会拿古墓中的玉器,从这一点来看,盗墓贼还算是给我们留下了一些东西的。但现在时代已经不一样了,现代的盗墓贼为了自己的利益,真的是什么都能做得出来。玉器在现代也不是一种贵族才拥有的物品了,多以现代的盗墓贼盗墓,对古墓的伤害更大,古墓中的东西也往往会被洗劫一空。只要能换钱的东西,他们都不放过,想想,我们一边极力保护古人留下来的东西,而盗墓贼却一边在破坏,实在是可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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