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探秘志 > 考古发现 > 正文

武王灭商后第一件大事:考古推翻史记记载,难怪武王要定都洛阳

根据史记记载,武王灭商之后,第二天“除道,修社及商纣宫”,然后在商王宫举办祭天仪式,最后武王稽首说:“膺更大命(上天所授享有天下之命),革殷,受天明命。”

任何一个王朝的建立,首先面临的问题是政权合法性,古代王朝的合法性来自于上天,即“受命于天”。因此,武王克殷之后,所做的第一件大事,就是需要祭天,得到上天的认可,取得政权合法性后,周武王才能分封诸侯。

问题在于:所谓“国之大事,在祀与戎”,祭天是一件非常严肃的大事,关系到周王朝的合法性,周武王为何第二天就草草举办,且在商王宫举办?考古发现推翻了史记记载,周武王更应该是在嵩山(位于河南郑州登封)祭天,如此也就难怪周武王计划定都洛阳了。

西周利簋:灭商第八日,武王在阑师

西周利簋,又名“武王征商簋”,西周早期青铜器,是一个担任“右史”名为“利”之人,得到周武王的赏赐,以此铸造利簋纪念先祖。

簋腹内底刻有33个文字,即:“武王征商,唯甲子朝,岁鼎,克昏夙有商,辛未,王在阑师,赐有(右)事(史)利金,用作檀公宝尊彝。”

这段文字极其重要,其中甲子日、岁星(木星)位置,让现代学者推算出武王伐纣是在公元前1046年1月20日,同时证实了古籍中“战一日而破纣之国”的记载。但其中的“王在阑师”,却又提出了新的疑问。

首先,对于“阑师”所在位置,古文字专家于省吾认为“阑”为“管”,大致是在如今郑州管城区,距离朝歌(淇县)110公里。

其次,根据干支纪日法,“辛未”在“甲子”后第八日,那么在灭商后的第八日,周武王为何来到110公里外的郑州?

天亡簋证实:周武王在“天室”祭天

西周天亡簋,旧称“大丰簋”、“朕簋”,内底有铭文八行七十七字,是一个叫“天亡”的侍卫,讲述周武王祭天的过程,因侍卫有功被周武王赏赐,为了纪念此事而铸造了这件青铜簋。

首先,铭文第一句为“乙亥,王又(有)大豊(礼)”,所谓“大礼”就是天底下最大的礼,即祭天之礼。

其次,周武王“祀于天室”,其中“天室”即如今太室山,即嵩山之东峰,最高峰峻极峰,丁丑日时又祭祀土地神。

之所以说“天室”是指太室山,还有一段历史可以佐证。周武王灭商之后,担忧能否稳定统治,为此决定定都洛邑(洛阳),其中两个核心理由是洛地“有夏之居”与“毋远天室”(距离天帝居所的天室不远),何尊铭文记载周成王曾定都洛邑。如今,洛阳到登封大概70公里,两者距离的确不算太远。

西周利簋记载,周武王在甲子日灭商,辛未日在阑师(或在如今郑州管城区)。因此根据干支纪日法推算,即甲子日灭商,之后第八日(辛未)到达阑师,第十二日(乙亥)祭天,第十四日(丁丑)祭社(土地神)。

可见,武王灭商之后,不是草草修缮商王宫,然后在商王宫祭天,而是灭商的第十二天,在“天室山”上隆重祭天,这无疑就推翻了史记记载。

最后,周武王长途跋涉前往嵩山祭天,必然是为了政权合法性,实现“受命于天”的政治目的,那么嵩山到底有何特别之处?

原因很简单,《周礼》记载嵩山一带:“日至之景,尺有五寸,谓之地中,天地之所合也,四时之所交也,风雨之所会也,阳阴之所合也,然则百物阜安,乃建王国焉。”也就是说,嵩山一带在夏至当天,太阳的影子是一尺五寸,是古人眼里的“地中”,距离授予人王权力的天帝最近, 因此周武王需要来此祭天。

不过上图可见,洛阳所在位置极佳,进可攻、退可守,远非登封可比,最终周武王选择临近嵩山的洛地建都,所以说洛地“毋远天室”,但为了实现王权在政治和宗教上的合法性,周公又在登封告成镇建立“测影台”(又称周公测景台),表明周天子掌握观象授时,本质上还是“居中而治”的思想。

分享至:

考古发现相关

邮箱不能为空
留下您的宝贵意见